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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违规、违法信息清查的通知

2022年06月18日
关于加强违规、违法信息清查的通知
尊敬的网盾客户:

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、声讯台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2月4日正式执行

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、声讯台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被紧急追加。

司法解释明确了网站建立者、直接负责的管理者、电信业务经营者、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、广告主、广告联盟、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各方在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要承担的法律责任。2010年网络治黄专项行动进入第一阶段:全面清理、重点整治、落实责任!

为了您与其他用户的共同利益,为了您的网站能够在此次整治行动中不被影响,我公司将对所有托管、租用、虚拟主机进行全方位清查工作,请广大用户积极配合。

清查重点:
1、托管、租用客户是否具备有效的信息监控措施。
2、托管、租用、虚拟主机客户是否提供正规的网络服务。
3、托管、租用、虚拟主机客户的网络平台是否为色情违规内容提供推广渠道。

采取措施:
1、用户必须提供服务器内网站域名资料在我公司进行留存。
2、用户自查网站内容及广告内容。
3、用户必须与我公司签定合同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、地址及联系方式

处理办法:
1、违规信息被我公司或网监第一次查流出的,停止接入24小时。
2、违规信息被我公司或网监第二次被查流出的,视为无人管理永久停止接入。
3、为配合公安部门工作,违规服务器我公司会立即停止接入并保存日志交由网监处理。
4、被查为色情网站、广告联盟投放违规广告的站点一律关闭。


武汉网盾科技有限公司
2010-2-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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